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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关注 |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地方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 就九部地方性法规修改草案广泛听取意见

2026-07-23 阅读次数: 栏目:新闻动态

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7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利用两天时间,连续组织召开了两场地方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就《关于修改〈四平市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等九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分别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及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立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马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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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修改的九部地方性法规,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民生保障、历史文化保护等多个领域,与群众切身利益和城市治理效能密切相关。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座谈会根据法规内容分两场进行,确保研讨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市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基层社区及相关企业代表共聚一堂,围绕法规修改的背景、主要内容和实施效果积极建言献策。

首场会议聚焦养犬管理条例、城乡规划监察条例、城市供热条例、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四部法规的修改方案,市人大城建环资委、住建局、执法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司法局、新铁社区、两区执法局及华生供热、建筑企业等各方代表,围绕禁养犬范围界定、供热温度提升举措、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流程、部分条款删除后的监管衔接等具体问题,结合基层执法难点与民生关切提出务实建议;第二场会议则针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爱国卫生条例、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等五部法规征求意见,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城建环资委、农业农村委,卫健、文旅、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司法、烟草等部门及烟厂、二龙山水库负责人,就水源地违建处置、河道审批程序优化、乡村垃圾治理行政处罚裁量、爱国卫生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创设、红色文化遗产条款衔接上位法等修改内容深入研讨,并对条文表述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改进意见。

陶立春指出,本次集中修改九部地方性法规,既是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等上位法新规定的必然要求,也是回应基层治理现实需求、巩固立法后评估成果的重要举措。他强调,法工委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两场座谈会上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合理部分,进一步修改完善决定草案,确保法规修改内容与上位法精准衔接、与地方实际紧密契合,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立法修改工作突出问题导向,涉及面广、针对性强,对于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提升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结合两场座谈会意见,对决定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