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陶立春率队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四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重点立法工作及法规修改情况征求意见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韩金华主持召开座谈会并讲话。

座谈会上,陶立春汇报了四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立法工作总体进展。今年以来,四平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十五五”开局之年法治需求,深入推进“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实践。年度安排审议项目14个,重点推进社会生活噪声管理条例、预付式消费管理条例等制定工作。坚持“统一部署、分类推进、精准施策”的原则,统筹推进九部地方性法规修改工作。其中,对标即将施行的生态环境法典,对爱国卫生条例、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河道管理条例、乡村人居环境治理条例四部法规实行“集中打包”修改。结合立法后评估成果转化和基层治理实际,对养犬管理条例、城乡规划监察条例、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城市供热条例、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监督规定五部法规同步予以修改,系统解决与上位法不衔接、与基层治理实际不适应等突出问题。九部法规修改工作统筹推进,切实提升地方立法质量与实施效能。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就法规修改过程中的重点问题作了补充说明,重点介绍了四部生态环境领域法规“打包修改”的工作思路:坚持法治统一原则,对与生态环境法典不一致的条款进行精准删改;坚持地方特色,对农田水网条例等暂不修改的法规予以保留适用,避免“一刀切”。此外,还介绍了四平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的起草情况,以及社会生活噪声管理条例针对广场舞噪声、装修噪声、宠物噪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八类生活噪声问题设置的针对性管理措施。
韩金华对四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她指出,四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政治站位高、推进力度大、工作作风实,特别是在生态环境法典配套法规清理中,坚持“能改则改、宜留则留”的务实态度,探索形成的“打包修订一批、适时调整一批、保留适用一批”分类处置模式,为全省地方立法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座谈,并就法规修改中的具体技术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同志参加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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