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计划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2026-06-16 阅读次数: 栏目:要点计划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2026年度监督工作计划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3项)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以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5年依法行政的报告;(责任委室:监察和司法委)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平玉米主食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农业与农村委)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5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和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我市群众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城建环资委)

4.听取和审议市法院、市检察院关于全市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审判、检察工作的报告;(责任委室:监察和司法委)

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融入长春现代化都市圈建设产业同兴和服务同城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

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助企纾困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

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农业与农村委)

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教科文卫委)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教科文卫委)

1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医保基金监管和使用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社会建设委)

1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10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社会建设委)

1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九小场所”安全监管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社会建设委)

1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监察和司法委)

14.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的报告;(责任委室:办公室、监察和司法委)

15.听取和审议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代表工委)

1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制定〈四平市电动车管理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监察和司法委)

17.听取和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制定〈四平市换热器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

18.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委员会《关于制定〈四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条例〉的议案》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城建环资委)

1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服务业扩能提质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

2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县域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农业农村委)

2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

2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研究室)

2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6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研究室)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7项)

2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平市2025年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预算工委关于四平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监督调研报告;(责任委室:预算工委)

25.听取和审议市政府《2026年1—8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四平市2025年财政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

26.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平市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责任委室:预算工委)

27.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平市2022年以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预算工委)

28.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平市2025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预算工委)

29.审查批准《四平市2026年预算调整报告(草案)》;(责任委室:财经委、预算工委)

30.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四平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财经委)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6项)

(一)执法检查

3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吉林省森林管理条例》《吉林省集体林业管理条例》《吉林省林地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责任委室:农业与农村委)

(二)述法评议

32.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进行述法评议;(述法单位: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责任委室:法制委)

33.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实施情况进行述法评议;(述法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  责任委室:财经委)

34.对《吉林省大数据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述法评议;  (述法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政数局  责任委室:财经委)

35.对《四平玉米主食化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述法评议;(述法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委室:农业与农村委)

36.对《四平市辽河流域协同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述法评议;(述法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责任委室:城建环资委、农业与农村委)

四、民生工作监督(5项)

37.对全市2025年以来消费者投诉办理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委室:财经委)

38.对市区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单位:市住建局  责任委室:城建环资委)

39.对全市特殊教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委室:教科文卫委)

40.对推动全市医养结合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单位:市卫健委  责任委室:教科文卫委)

41.对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监管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委室:社会建设委) 

五、备案审查工作监督(1项)

4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责任委室:法工委)

六、专题询问(1项)

43.对市区物业治理三年提升行动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责任委室:城建环资委)

七、开展视察(2项)

44.聚焦全市重大产业项目、城建基础设施项目、民生项目,十月份深入县(市)区实地察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责任委室:财经委、城建环资委、社会建设委)

45.在省、市人代会前适时组织好省、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为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做好准备。(责任委室:代表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