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赵娜为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二、任命陈青为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三、任命刘成为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四、任命刘佳为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