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
调研成果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相关调研报告2026-1

2026-06-18 阅读次数: 栏目:调研成果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市政府2025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查报告

 

 

2026年6月16日在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为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5年度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报告,城建环资委员会与市政府相关部门提前对接、认真准备,开展了针对性调查研究。综合调研掌握的情况,起草此报告,供常委会参考。

一、基本情况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上年度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依法履行法定监督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按照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工作部署,城建环资委先后对市区雨污分流、水库除险加固、餐厨垃圾处理、农村畜禽粪污处理等议题进行专题调研,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反馈市政府相关部门。城建环资委两次专门审议了市政府2025年度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特点。

(一)强化政治统筹引领,生态环保责任体系持续完善

市政府立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统筹谋划范畴,搭建起市级统筹调度、分级落地落实、全域协同推进的生态环保治理架构。常态化依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环保专项调度会研究部署重点任务,落实市级领导包保督导制度,领导干部常态化下沉一线调研调度、细化工作举措,逐层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的环保治理机制稳步成型。对标全省美丽吉林建设总体部署,细化配套落地举措,同步组织开展“十五五”生态环保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推动年度攻坚任务与中长期生态布局统筹衔接,生态环保工作由集中攻坚逐步向常态化制度治理过渡,全市绿色发展的制度保障条件得到进一步夯实。

(二)抓实督察整改落地,重点生态问题整治有序推进

坚持把环保督察整改作为补齐生态短板、增进民生福祉的关键抓手,围绕中央、省级多轮环保督察反馈事项、群众信访交办问题,建立党政牵头督办、分项分类推进、动态排查整治、阶段性回头看的闭环管理机制。对照督察典型问题举一反三,组织专项排查与信访事项复盘,逐项明确整改举措、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经过接续整治,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1942项整改任务、信访案件大部分完成整改销号,不少基层长期遗留的环境污染难点问题得到阶段性化解,整改工作从单点整改逐步向源头防控、标本兼治转变,市域存量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个别问题长效巩固仍需持续发力。

(三)统筹污染综合治理,全域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重点任务,争取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060万元,纵深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大容量燃煤锅炉提标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精准帮扶等标志性治污工程,统筹秸秆全域禁烧管控、移动源规范化管理等重点工作。经过系统治理,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5天、优良天数比例91.78%,PM2.5年均浓度稳步下行,重污染天数持续缩减,空气质量连续六年稳固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提质成效突出,10个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占比90%,5个省考断面优良率实现100%;土壤、地下水、声、辐射环境同步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7个地下水国考监测点位丰水期首次全部达标,城市声功能区夜间达标率95.4%位居全省前列,全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稳中有升、优中提质。

(四)兼顾监管与服务,生态环保与营商环境协同优化 

统筹严格环境监管与助企纾困发展关系,立足市域实际优化环保治理举措,在省内较早出台涉企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政策,完善环保容错纠错机制,对主动整改、合规纠错的市场主体依规从轻或免予行政处罚。持续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分类管控细则,精简部分行业环评编制内容,靠前对接全市重点产业项目环保审批服务。深化跨区域环保联防联控,和周边地市签订执法协作协议,统筹开展清河行动、夏季环保专项整治等执法工作,既严守生态底线,也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合规经营成本,探索生态提质、产业增效协同发展新路径。

(五)生态基础持续巩固,全域生态安全屏障逐步筑牢

以“无废城市”创建为载体,分级打造省、市级“无废细胞”试点项目,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准入管控、受污染耕地源头防控、农村污水分类处置、固废危废规范化收储处置等工作,城乡生态环保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开展辐射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完善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农村生态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全域环境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升级,市域生态韧性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提升空间。

一是城乡水环境管护不均衡,农村环保设施运维短板突出。受老城基础设施历史积淀因素影响,老旧管网溢流造成内河水质波动隐患客观存在,雨污管网改造收尾攻坚任务紧迫,黑臭水体常态化管护、防止问题反弹长效举措仍需持续巩固;农村种养排污、生活污水等面源污染治理不均衡,制约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提质增效。

二是黑土地精细化管护体系建设滞后。作为全省粮食主产区,黑土地保护相关扶持政策落地取得一定成效,但田间日常管护配套制度不够完善,乡村生态管护长效机制推进偏慢,黑土地管护精细化、系统化水平有待提升。

三是大气精细化治理仍存薄弱环节。部分工业企业环保设施日常运维管控不够规范,农村秸秆资源化利用与全域禁烧统筹衔接不足,零散小燃煤锅炉淘汰改造仍有遗留存量,大气多源污染联防联控精细化管控体系仍需完善。

四是全域系统性生态修复推进节奏偏缓。局部零星生态损毁问题偶有发生,东辽河等重点流域生态缓冲带、受损地块修复项目周期长、落地难度大,系统性生态修复和常态化巡查管护工作仍要持续发力。

五是固废全链条监管仍有弱项。市县乡三级固废收储运设施布局不均衡,农业废弃物收运、小微企业零散固废闭环管控存在漏洞,部分区域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畜禽粪污露天堆放、资源化处置利用率不足,硬件配套和监管制度建设仍需补强 。

六是环保督察长效闭环整改机制尚不稳固。通过人大跟踪督办过程中发现,个别事项整改标准不够精细、落地成效不足,少数信访交办问题整改后出现小幅反弹,对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整改长效巩固机制还需持续压实。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委员会建议:

(一)扛牢生态政治责任,从严抓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地见效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责任链条,健全跨部门、跨县区协同落实机制。把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整改事项摆在突出位置,对农村污水设施闲置、畜禽粪污管控、农村垃圾乱堆等突出问题细化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常态化督导回头看,紧盯整改薄弱环节补齐短板,严防问题整改反弹,以刚性制度推动督察整改各项任务落地落细 。

(二)统筹全域系统治污,持续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纵深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抓实饮用水水源地常态化管护、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入河排污口动态排查整治;从严管控工业废气、扬尘、秸秆露天焚烧等污染源。立足黑土地资源保护底线,细化农田侵蚀沟治理、田间污染防控举措,统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健全固废从产生、转运到末端处置全链条管理制度,从严打击固废非法倾倒行为,稳步提速“无废城市”全域创建。

(三)健全全流程环境监管,筑牢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完善常态化环境隐患排查机制,聚焦重点排污企业、畜禽养殖集聚区、矿山修复地块等关键点位滚动排查风险隐患。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规范行政执法尺度,统筹精准监管与协同执法,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升级全市生态环境监测预警体系,补齐基层应急装备与人员短板,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守住全域生态安全底线。

(四)完善长效治理制度,夯实生态治理综合保障 

严把项目生态准入关口,强化环保执法装备、专业技术、财政资金三项要素保障,优化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治机制。持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环保共治格局,细化全链条管理制度,不断提升生态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长效治污夯实制度支撑。

(五)发挥人大监督与协同赋能作用,寓监督于支持助力环保提质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要立足法定职能,坚持寓监督于服务支持全过程。一方面依法常态化开展环保专项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紧盯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点污染治理项目推进开展跟踪监督,以刚性监督倒逼问题整改落地;另一方面立足人大桥梁纽带优势,主动对接上级发改、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主管部门,协助政府对接争取环保专项资金,推进农村粪污治理、全域分布式小型生活垃圾热解处置等重点生态项目落地,协调破解项目审批、要素保障、落地施工中的堵点难点,以监督促整改、以服务促发展,依托人大履职助力全市生态环保项目提质提速,推动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双向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