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侯李明 副主任:杜 敏
一、负责编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计划执行中需要对个别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的,研究提出调整建议;二、负责综合协调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执行;三、受主任会议委托,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草案;四、参与地方性法规前期调研、起草、论证、听证及地方性法规表决前、出台后的评估等工作;五、负责常委会审议后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征集意见工作;六、负责向法制委员会提出对地方性法规草案进行修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