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3日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四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一、四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32名,与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相同。二、各选举单位的四平市第
(2025年12月26日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中旬在四平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一、审议四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三、审查四平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 2025年5月16日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发挥地方性法规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深化法治四平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就开展地方性法规“四入”工作作出如下决定:一、本决定所称地方性法规“四入”,是指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地方立法权限制定并公布实施的
(2025 年 3 月 11 日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中央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和 2025 年 2 月 8 日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据新《代表法》和《监督法
(2023年11月24日四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部署要求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
(2021年3月24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史奎春辞去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2021年1月9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梁彦举因工作变动辞去四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2021年1月9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许长山因工作变动辞去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
(2021年1月9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侯川因工作变动辞去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2021年1月9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四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决定,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12日至13日在四平召开,会期1天半。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一、听取和审议四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三、审查和批准四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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