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 主持常委会全面工作。联系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法制委员会;分管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法制工作委员会。
副主任 不驻会。
党组成员 副主任 协助联系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协助分管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党组成员 副主任 协助联系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协助分管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党组成员 秘书长 处理常委会机关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室)、研究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