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7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四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四平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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